经济管理系属各班级:
根据包轻院学字〔2024〕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乌兰夫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班级要依据《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开展乌兰夫奖学金的管理与评审工作。评选出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二、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系在籍全日制三年高职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及2020级和2021级五年制小高职转段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品学兼优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乌兰夫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但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乌兰夫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并按上级文件规定按时一次性发给获奖学生。
四、乌兰夫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5.参评学生在评选年度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且无补考现象,综合测评成绩和各科成绩在本年级排名居前10%。
6.体育成绩合格,在校期间无违纪受处分记录。同等条件下,在学科竞赛、技能大赛、体育竞赛、艺术展演、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道德风尚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五、学校划拨我系乌兰夫奖学金名额1个,各班级均可按乌兰夫奖学金评选要求进行初评,并于2024年9月14日前将申请乌兰夫奖学金学生的相关材料报送经管系学生科,逾期不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系评审小组将在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排序汇总确定乌兰夫奖学金获奖学生上报学校。
六、报送的表格和文字材料要求
1、《2024年乌兰夫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一份报乌兰夫基金,一份学校留存,一份系部留存。此表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要求学生填写,其他各项由学校、各系相关部门填写,均在电脑上操作,并打印在一页A4纸上(正反两面),各系、学生工作处、学院分别签注意见(各系书记、班主任及学生姓名手签,学生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学校评审后留存),各系、学生工作处、学院要统一加盖公章。同时按照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对没有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不能全面反映获奖学生突出事迹的申请将视为放弃评选,名额另行调整至其他班级。
2、《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乌兰夫奖学金”申请学生备案表》(附件2)一式一份,申请表和学生备案表相关内容必须一致,认真填写学生身份证号码位数及其他各项基本信息,做到无错字、多字、漏字、白字。
3、申请乌兰夫奖学金的学生需要提交2023-2024学年全年成绩单并由班主任审核签字、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七、其他要求
1、各班级接到本通知后,成立乌兰夫奖学金评定小组,组织召开专题班会,学习文件精神,了解评选条件、熟悉评选程序、明确评选要求;评审结果在班级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系学生科,系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上报学校。如有不符合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的,学生可直接拨打电话3161503,13848228252,13664715585进行投诉。
2、乌兰夫奖学金学生名单确定后,各班级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报送时间:2024年9月14日前,报送地点:经济管理系学生科。
经济管理系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