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属各班级:
根据包轻院学字〔2024〕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系2023-202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班级要依据《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管理与评审工作。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我系全日制在册三年制高职高专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及2020级和2021级小高职转段学生。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按上级文件规定按时一次性发给获奖学生,同时颁发国家要求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1)上一学年各科成绩在80分以上;
(2)上一学年本年级综合测评成绩在前30%;
(3)上一学年无补考现象;
5、符合上述评选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的学生优先考虑。
五、系属各班级均可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进行初评,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排序汇总后,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汇总表(附件1),并于2024年9月18日前将初评汇总表报送经济管理系学生科,逾期视为放弃。系资助工作小组织讨论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上报学校。
六、报送的表格和文字材料要求
各班级需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及《 2023/2024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一式两份,同时要求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对没有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不能全面反映获奖学生突出事迹的申请将视为放弃评选,名额另行调整至其他班级。另外,申请审批表和初审名单表相关内容必须一致,认真填写学生身份证号码位数及其他各项基本信息,做到无错字、多字、漏字、白字。
七、其他要求
1、各班级成立由辅导员为组长的评定工作小组,组织开展班级评议会,对拟申请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推荐人选,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填写申请表上报系里;系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组织机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各班推荐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评议、审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批。如有不符合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的,可拨打3161503,13848228252,13664715585进行投诉。
2、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及学生名单确定后,请各班级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报送时间:2023年9月18日前,报送地点:经济管理系学生科。
经济管理系
2024年9月4日